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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职业学院

英文名:Binzhou Polytechnic 简称:“滨职” 所在地:滨州 院校代码:12818 类型:综合类

省属高职院校
  • 滨州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滨州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020-05-22
第一章总则 为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突出高职教育特色,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4号)要求,结合滨州职业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滨州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含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二条滨州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简介:滨州职业学院是2001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合并滨州农业学校、卫生学校、经济学校、工业学校和滨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组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坐落于渤海之滨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滨州市。学院占地面积3500多亩,建筑面积72.66万平方米,总资产11.08亿元。设有15个二级学院,在职教职工1129人,其中全国优秀教师4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人、山东省教学名师7人、省级教学团队11个。现有45个招生专业,在校生2万余人。学院全称:滨州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818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第四条办学成就:坚持把内涵建设作为学院发展的中心任务,建成3门国家精品课程、3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64门省级精品课程、22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9个国家重点建设专业、1个全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点、2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8个省高校特色专业、3个省级品牌专业群、3个省高职教育高水平专业群、5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1个省级教学团队。获全国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8项,获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专业群2个。在教育部公布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中,获批国家骨干专业等各类项目22个。第五条荣誉称号: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学校立项建设单位、全国优质高职院校、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国家技能型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富民兴鲁劳动奖状。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招生工作院领导、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和院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以及二级学院主要负责同志为组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落实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负责本校测试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管理。第七条滨州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八条成立以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招生工作纪检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九条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分专业计划表二级学院序号专业名称合作类型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单独招生计划数小计收费标准(元/年)国际学院1会计美国诺斯伍德大学中外合作30030120002计算机网络技术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中外合作30030160003护理加拿大诺奎斯特学院中外合作3003015000生物工程学院4*药品生产技术鲁南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订单班50207055005*化工生物技术新发药业有限公司、山东鸿瑞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订单班30104055006*食品营养与检测滨州中裕食品有限公司订单班3053555007*园林技术山东鑫诚现代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订单班355405500机电工程学院8*智能控制技术20204055009*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术151530550010*数控技术现代学徒制301040550011●机械制造与自动化长春合心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校企合作401555880012●工业机器人技术长春合心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校企合作4030708800轻纺化工学院13●应用化工技术东营亚通石化有限公司校企合作151530760014*应用化工技术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订单班151530550015●石油化工技术东营亚通石化有限公司校企合作202040760016*石油化工技术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订单班151530550017*电厂化学与环保技术术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订单班2020405500健康学院18*老年服务与管理国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订单班2515405500医学技术学院19*口腔医学技术现代学徒制301040550020*眼视光技术滨州欣视洁光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订单班301040550021*康复治疗技术现代学徒制301040550022*健康管理2010305500会计学院23*互联网金融山东泰盈科技有限公司、京北方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泽坤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订单班5525805500工商管理学院24*知识产权管理201030550025●市场营销东方地毯有限公司校企合作401050880026●工商企业管理山东中兴云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校企合作501060880027*旅游管理滨州大饭店订单班301040550028●空中乘务北京中航天使教育科技集团校企合作502070960029*物流管理心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订单班2515405500信息工程学院30●计算机网络技术山东中兴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校企合作301545880031●计算机网络技术山东闪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校企合作301545960032●计算机网络技术南京第五十五所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校企合作301545880033●软件技术山东师创软件实训学院校企合作3015458800建筑工程学院34*建筑工程技术301040550035*工程造价301040550036●建筑室内设计济南网融创业服务有限公司校企合作5020709600士官学院37●航海技术上海兴洋船务有限公司校企合作403070880038●轮机工程技术上海兴洋船务有限公司校企合作202040880039*港口与航运管理烟台华航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订单班4020605500轻纺化工学院40应用化工技术退役士兵单独招生专项计划02020工商管理学院41工商企业管理退役士兵单独招生专项计划02020生物工程学院42园林技术退役士兵单独招生专项计划02020合计12006001800备注:1.带“*”专业按学分制收费,年收费标准为预收费,最终标准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2.带 “●”专业为校企合作专业,年收费标准为拟申报收费标准,最终标准以当年度校企合作备案批复为准; 3.对通过单招录取的退役士兵,执行国家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第五章报名、考试及录取 第十条报名条件及方式凡已经报名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均可报名单独招生考试;凡已经报名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综合评价招生考试。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不受专业类别限制,可报考所有单独招生专业;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和在岗职工报考应用化工技术、工商企业管理、园林技术三个专业的执行弹性学制培养模式,报考其他专业的执行全日制培养模式;退役士兵限报考应用化工技术、工商企业管理、园林技术三个专项计划专业。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0年5月21日—24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填报滨州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818)。第十一条报名测试费单独招生各专业均为120元/人,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各专业均为80元/人。(依据《关于高校组织的小语种等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95号)。 第十二条农村和贫困地区等网络条件不足或不具备智能终端的考生可向滨州职业学院提出申请,由滨州职业学院协调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为考生免费提供考试条件保障。申请电话:0543-5082257。第十三条命题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第十四条考试形式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科目均采用网上考试(测试)的形式,考试时间为6月2日,考试具体要求以准考证信息为准。第十五条考试考核内容及成绩评定单独招生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共计100分,均采用网上面试(测试)方式。文化基础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知识的综合,其中语文30分、数学20分、英语20分,总计70分;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对报考专业的了解、兴趣及专业基本知识及能力情况,分值为30分。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综合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素质测试成绩三部分组成,共计10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60%,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10%,素质测试成绩占3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和信息技术共十科成绩组成,每科成绩合格计6分,不合格计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包括考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举止礼仪、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等,依据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呈现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赋分;素质测试采用网上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的匹配程度,以及考生学习和从事相应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第十六条考试考核违纪处理按照《山东省高校统一考试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对在考试中违规违纪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第十七条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的录取体制。1.分招生类别按照招生计划1:1.05划定录取分数线,若考生数量少于招生计划时,按照参加考试总人数的90%划定录取分数线。对于线上考生,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2.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单独录取。3.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护理、会计、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英语成绩须为合格;对于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因高中学业水平英语成绩不达标而取消录取的考生,其后续志愿参照第一志愿录取。第十八条专业计划调整原则招生计划可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之间以及各专业之间调剂。第十九条免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第二十条录取组根据考生的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滨州职业学院招生网站公示。第二十一条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六章收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奖、助学金:贯彻国家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制度,每年评选发放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各1次;设立综合奖学金,每年评选发放1次。第二十三条勤工助学: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自愿选择,同时还设有特困生补助基金,学生提出个人申请,批准后向学生发放。第二十四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二十五条绿色通道:由学生工作处、财务处等部门共同组成绿色通道办公室,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考生,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有关手续。第二十六条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入学注册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七章新生资格复查、证书发放及培养 第二十七条录取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来校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校后,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学校将对照网上测试录像逐一对学生进行身份确认,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第二十八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滨州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二十九条被录取的2020年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和在岗职工学生享受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一样待遇。应用化工技术、工商企业管理、园林技术三个专业教学安排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创新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模式和考核评价模式,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单独编班、教学、考核,坚持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每学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0学时,确保授课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学制3年,修业年限3-6年,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即可顺利毕业。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滨州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滨州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滨州市黄河十二路919号)邮政编码:256603 咨询电话:0543-5082257 5082157(兼传真)监督举报电话:0543-5089763 招生网址:http://zs.bzpt.edu.cn详情
滨州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20-05-22
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分专业计划表二级学院序号专业名称合作类型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单独招生计划数小计收费标准(元/年)国际学院1会计美国诺斯伍德大学中外合作30030120002计算机网络技术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中外合作30030160003护理加拿大诺奎斯特学院中外合作3003015000生物工程学院4*药品生产技术鲁南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订单班50207055005*化工生物技术新发药业有限公司、山东鸿瑞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订单班30104055006*食品营养与检测滨州中裕食品有限公司订单班3053555007*园林技术山东鑫诚现代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订单班355405500机电工程学院8*智能控制技术20204055009*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151530550010*数控技术现代学徒制301040550011●机械制造与自动化长春合心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校企合作401555880012●工业机器人技术长春合心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校企合作4030708800轻纺化工学院13●应用化工技术东营亚通石化有限公司校企合作151530760014*应用化工技术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订单班151530550015●石油化工技术东营亚通石化有限公司校企合作202040760016*石油化工技术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订单班151530550017*电厂化学与环保技术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订单班2020405500健康学院18*老年服务与管理国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订单班2515405500医学技术学院19*口腔医学技术现代学徒制301040550020*眼视光技术滨州欣视洁光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订单班301040550021*康复治疗技术现代学徒制301040550022*健康管理2010305500会计学院23*互联网金融山东泰盈科技有限公司、京北方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泽坤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订单班5525805500工商管理学院24*知识产权管理201030550025●市场营销东方地毯有限公司校企合作401050880026●工商企业管理山东中兴云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校企合作501060880027*旅游管理滨州大饭店订单班301040550028●空中乘务北京中航天使教育科技集团校企合作502070960029*物流管理心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订单班2515405500信息工程学院30●计算机网络技术山东中兴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校企合作301545880031●计算机网络技术山东闪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校企合作301545960032●计算机网络技术南京第五十五所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校企合作301545880033●软件技术山东师创软件实训学院校企合作3015458800建筑工程学院34*建筑工程技术301040550035*工程造价301040550036●建筑室内设计济南网融创业服务有限公司校企合作5020709600士官学院37●航海技术上海兴洋船务有限公司校企合作403070880038●轮机工程技术上海兴洋船务有限公司校企合作202040880039*港口与航运管理烟台华航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订单班4020605500轻纺化工学院40应用化工技术退役士兵单独招生专项计划02020工商管理学院41工商企业管理退役士兵单独招生专项计划02020生物工程学院42园林技术退役士兵单独招生专项计划02020合计12006001800备注:1.带“*”专业按学分制收费,年收费标准为预收费,最终标准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2.带 “●”专业为校企合作专业,年收费标准为拟申报收费标准,最终标准以当年度校企合作备案批复为准;3.对通过单招录取的退役士兵,执行国家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详情
滨州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20-06-13
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滨州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滨州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滨州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三条  学院简介:2001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坐落于渤海之滨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滨州市。学院占地面积3500多亩,建筑面积72.66万平方米,总资产11.08亿元。设有15个二级学院,在职教职工1129人,其中全国优秀教师4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人、山东省教学名师7人、省级教学团队11个。现有45个招生专业,在校生2万余人。学院全称:滨州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818办学层次:专科(高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第四条  办学成就:坚持把内涵建设作为学院发展的中心任务,建成3门国家精品课程、3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64门省级精品课程、22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9个国家重点建设专业、1个全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点、2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8个省高校特色专业、3个省级品牌专业群、3个省高职教育高水平专业群、5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1个省级教学团队。获全国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8项,获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专业群2个。在教育部公布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中,获批国家骨干专业等各类项目22个。第五条  荣誉称号: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学校立项建设单位、全国优质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国家技能型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富民兴鲁劳动奖状。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招生工作院领导、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和院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宣传部、招生就业处、财务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保卫处以及二级学院主要负责同志为组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落实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滨州职业学院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八条  成立以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招生工作纪检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章  录取第九条  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条  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考生入学后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第十二条  录取男女生规定①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限男生报考;②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①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船员体检标准》执行;②直招士官生体检标准按上级有关标准执行;③其他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山东省录取批次:除提前批之外的普通类专科专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3+2贯通培养专业和技师合作培养专业为高职(专科)常规批,直招士官生招生专业为提前批(专科),艺术类招生专业为艺术类专科批,春季高考专科专业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为春季高考专科批。山东省外录取批次:直招士官生专业为专科提前批,普通专业按当地规定批次录取。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① 普通类高职专业在实施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山东),各专业不限选考科目,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②艺术类高职专业 取得山东省美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进档考生,根据《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③直招士官生专业在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录取原则,高分者优先选择专业;在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④春季高考专业按专业类别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学院招生网站、招生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发放等渠道向社会公布。第十七条  医学类和相关医学类专业说明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技术五个专业的考生,毕业后不具有报考执业医师的资格,但可报考相关职业技术资格证书。第五章  收、退费及资助政策第十八条  奖助学金:贯彻国家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制度,每年评选发放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各1次;设立综合奖学金,每年评选发放1次。获奖人数占在校生的40%。第十九条  勤工助学: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自愿选择,同时还设有特困生补助基金,学生通过申请定期向学生发放。第二十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二十一条  绿色通道:由学生工作处、财务处等部门共同组成绿色通道办公室,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考生,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有关手续。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普通专业按学分制收费,最终标准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校企合作类专业执行标准以当年度校企合作备案批复为准;直招士官生学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入学注册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第六章  新生资格复查及证书发放第二十四条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来校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从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第二十五条  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滨州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二十七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滨州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43-5082257,5082326,5082157(兼传真);学院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十二路919号邮政编码:256603学院网址:http://www.bzpt.edu.cn招生网址:http://zs.bzpt.edu.cn                                                                  详情
滨州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09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滨州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滨州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滨州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 滨州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滨州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简介:滨州职业学院是2001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合并滨州农业学校、卫生学校、经济学校、工业学校和滨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组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坐落于渤海之滨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滨州市。学院占地面积3549.71亩,建筑面积80.35万平方米,总资产10.23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亿元,图书馆藏书135.37万册。学院教职工1090人,专任教师880人,其中正高职称34人、副高职称302人,具有博士学位者11人、具有硕士学位者369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人、山东省教学名师5人、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30人。普通专科在校生17422人。第五条 学院全称:滨州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2818第六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十二路919号    邮政编码:256603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八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第九条办学成就:是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验收“优秀”单位;先后通过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等多项评估并均获优秀等级;建设3门国家精品课程、3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教育部、财政部支持高等职业学校建设的重点专业2个,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7个、64门省级精品课程、8个省高校特色专业点、1个国家财政支持的实验实训基地、8个省级教学团队。获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3项,全国首届实践教学设计奖3项,获省高校教学成果奖一等奖4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4项,省高校实验教学与实验技术成果奖3项。第十条荣誉称号: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国家技能型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被评为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高职院校魅力校园、山东省卫生先进单位、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建有山东省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滨州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落实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第十二条 滨州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滨州职业学院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三条 滨州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新生录取 第十四条 滨州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五条 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考生入学后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第十七条 录取男女生比例:①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限男生报考;②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①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船员体检标准》执行;②其他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录取批次:山东省直招士官为专科提前批,其他录取批次为专科(高职)批,“3+2”专本科分段培养录取按山东省有关文件执行,其他省按当地规定批次录取。第二十条 录取规则:①美术类专业:取得山东省美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②普通类高职专业: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法规及其它有关政策规定,公平、公开、公正选拔,实施“阳光工程”,德智体全面考核。在各省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无法满足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情况将其调剂到相应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③春季高考专业:按专业类别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④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学院招生网站(zs.bzpt.edu.cn)、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渠道向社会公布。第二十二条医学类和相关医学类专业说明: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四个专业的考生,毕业后不具有报考执业医师的资格,但具有报考职业技术资格证的资格。 第五章  其它事项 第二十三条 奖助学金:学院贯彻国家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制度,每年评选发放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各1次;学院设立综合奖学金,每年评选发放2次。获奖人数占在校生的40%。第二十四条 勤工助学: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自愿选择,同时学院设有特困生补助基金,学生通过申请定期向学生发放。第二十五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二十六条 绿色通道:由学院领导、学生工作处、财务处等部门共同组成绿色通道办公室,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考生,签订缓缴学费协议书,办理入学有关手续。第二十七条学费标准:理工类、美术类专业5000元/年,文史类专业4800元/年,校企合作类专业按照省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执行。第二十八条 退学学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规定,学生入学注册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第二十九条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第三十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滨州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三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滨州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和承担相应赔偿的权利。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滨州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43--5082257,5082326,5082157(兼传真);招生网址:http://zs.bzpt.edu.cn学院网址:http://www.bzpt.edu.cn或www.edubzvc.com.cn 详情
滨州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29
滨州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滨州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滨州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滨州职业学院2018年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 滨州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滨州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 学院简介:滨州职业学院是2001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合并滨州农业学校、卫生学校、经济学校、工业学校和滨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组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坐落于渤海之滨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滨州市。学院占地面积3549.71亩,建筑面积71.2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0.32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5亿元,图书馆藏书140万册。学院教职工1110人,专任教师883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38人,具有博士学位者13人、具有硕士学位者398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教学名师5人、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35人。普通专科在校生18583人。第五条 学院全称:滨州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2818第六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十二路919号   邮政编码:256603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第九条 办学成就:是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验收“优秀”单位;先后通过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等多项评估并均获优秀等级;建设3门国家精品课程、3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教育部、财政部支持高等职业学校建设的重点专业2个,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7个、64门省级精品课程、12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8个省高校特色专业、1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验实训基地、10个省级教学团队。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3项,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5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4项,省高校实验教学与实验技术成果奖3项。第十条 荣誉称号: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第一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学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国家技能型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全国高职高专院校“服务贡献50强”;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级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高职院校魅力校园;山东省卫生先进单位;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山东省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滨州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落实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第十二条 滨州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滨州职业学院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三条 滨州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四章  新生录取第十四条 滨州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五条 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考生入学后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第十七条 录取男女生比例:①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限男生报考;②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①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船员体检标准》执行;②直招士官体检标准按上级有关标准执行;③其他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录取批次:山东省直招士官为专科提前批,其他录取批次为专科(高职)批,“3+2”专本科分段培养录取按山东省有关文件执行,其他省按当地规定批次录取。第二十条录取规则:①美术类专业:取得山东省美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②普通类高职专业: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法规及其它有关政策规定,公平、公开、公正选拔,实施“阳光工程”,德智体全面考核。在各省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同分考生按省规定执行。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无法满足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情况将其调剂到相应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③春季高考专业:按专业类别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④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学院招生网站(zs.bzpt.edu.cn)、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渠道向社会公布。第二十二条医学类和相关医学类专业说明: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四个专业的考生,毕业后不具有报考执业医师的资格,但具有报考职业技术资格证的资格。第五章  其它事项第二十三条 奖助学金:学院贯彻国家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制度,每年评选发放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各1次;学院设立综合奖学金,每年评选发放2次。获奖人数占在校生的40%。第二十四条 勤工助学: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自愿选择,同时学院设有特困生补助基金,学生通过申请定期向学生发放。第二十五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二十六条 绿色通道:由学院领导、学生工作处、财务处等部门共同组成绿色通道办公室,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考生,签订缓缴学费协议书,办理入学有关手续。第二十七条学费标准:理工类、美术类专业5000元/年,文史类专业4800元/年,校企合作类专业按照省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执行,直招士官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退学学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规定,学生入学注册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第二十九条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第三十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滨州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三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滨州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和承担相应赔偿的权利。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滨州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43--5082257,5082326,5082157(兼传真);招生网址:http://zs.bzpt.edu.cn学院网址:http://www.bzpt.edu.cn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www.sdpec.edu.cn ; gaokao.chsi.com.cn    详情
滨州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23
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滨州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滨州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滨州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 滨州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滨州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 学院简介:滨州职业学院是2001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合并滨州农业学校、卫生学校、经济学校、工业学校和滨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组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坐落于渤海之滨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滨州市。学院占地面积3549.71亩,建筑面积73.3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0.43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65亿元,图书馆藏书141.4万册。学院教职工1095人,专任教师870人,其中教授28人、副教授188人,博士15人、硕士451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教学名师6人、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40人。学院全称:滨州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2818办学层次:专科(高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第五条 办学成就:办学成就:2005年3月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山东省骨干示范性职业院校,2013年10月以优秀等级通过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验收,2017年9月以全省第四名的成绩进入第一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学校行列。建设3门国家精品课程、3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64门省级精品课程、22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个教育部、财政部支持高等职业学校建设的重点专业,7个国家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1个全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点、2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5个省主体专业,8个省高校特色专业点、3个省级品牌专业群、4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1个省级教学团队。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7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9项、一等奖11项,二等奖13项。 第六条 荣誉称号: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第一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学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国家技能型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全国高职高专院校“服务贡献50强”;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级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高职院校魅力校园;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山东省卫生先进单位;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山东省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滨州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落实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第八条 滨州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滨州职业学院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滨州职业学院成立以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招生工作纪检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第十条 滨州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一条 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考生入学后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第十三条 录取男女生比例:①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限男生报考;②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①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船员体检标准》执行;②直招士官体检标准按上级有关标准执行;③其他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山东省直招士官为专科提前批,其他录取批次为专科(高职)批,“3+2”专本科分段培养录取按山东省有关文件执行,其他省按当地规定批次录取。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①美术类专业:取得山东省美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进档考生,根据《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②普通类高职专业: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法规及其它有关政策规定,公平、公开、公正选拔,实施“阳光工程”,德智体全面考核。在各省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同分考生按省规定执行;学前教育(师范类)专业按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计划限额执行;③春季高考专业:按专业类别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④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学院招生网站(zs.bzpt.edu.cn)、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渠道向社会公布。第十八条 医学类和相关医学类专业说明: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技术五个专业的考生,毕业后不具有报考执业医师的资格,但具有报考职业技术资格证的资格。第五章  收、退费及资助政策第十九条 奖助学金:学院贯彻国家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制度,每年评选发放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各1次;学院设立综合奖学金,每年评选发放2次。获奖人数占在校生的40%。第二十条 勤工助学: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自愿选择,同时学院设有特困生补助基金,学生通过申请定期向学生发放。第二十一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二十二条 绿色通道:由学院领导、学生工作处、财务处等部门共同组成绿色通道办公室,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考生,签订缓缴学费协议书,办理入学有关手续。第二十三条学费标准:按学分制收费,以发改部门最终批复为准。校企合作类专业按照省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执行,直招士官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入学注册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第六章  新生资格复查及证书发放第二十五条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来校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从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第二十六条  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户籍所在地。第二十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滨州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二十八条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本章程由滨州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43--5082257,5082326,5082157(兼传真);学院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十二路919号邮政编码:256603招生网址:http://zs.bzpt.edu.cn学院网址:http://www.bzpt.edu.cn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www.sdpec.edu.cn; gaokao.chsi.com.cn      详情
滨州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8-04-15
滨州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滨州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滨州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用于滨州职业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滨州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滨州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 学院简介:滨州职业学院是二○○一年七月在合并原滨州农业学校、滨州卫生学校、滨州经济学校、滨州工业学校、滨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的基础上,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至今已有50余年的办学历史。学院占地3832亩,建筑面积61.33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807.81万元,图书馆藏书139.47万册,资产总值6.6亿元,教职工971人,其中正高级职称32人,副高级职称248人,博士硕士166人,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1723人。第五条 学院全称:滨州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2818第六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十二路919号 邮编:256603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第九条 办学成就:近三年,先后通过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等7项评估并均获优秀等级;建成了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1个,国家级精品课1门,省级精品课4门,省级主体专业2门,省级特色专业2门。学生获全国技能大赛一等奖3项,全省技能大赛一等奖4项;培养各类毕业生10万余人。第十条 荣誉称号:全国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教育工会);全国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三等奖(教育部思政司);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省政府);富民兴鲁劳动奖状(省总工会);山东省文明单位(省文明委);省级花园式单位(省建设委员会);山东省骨干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省教育厅)。第十一条 办学特点:学院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突出实践技能,强化职业能力,形成了“筑巢引凤”建设实训基地和“文化兴院”两个办学特色。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综合的道路,举办“冠名班”,推行“订单培养”,实行校企合作、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的基本教学制度,毕业生就业渠道畅通。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二条 滨州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十三条 滨州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滨州职业学院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四条 滨州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录取第十五条 滨州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六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考生入校后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八条 录取男女生比例1、航海技术专业:只限男生报考2、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1、航海技术专业: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船员体检标准》执行。2、其他专业: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录取批次:山东省艺术类为专科(高职)一批,普通高职、对口高职为专科(高职)二批;其他省按当地规定批次录取。第二十一条 录取原则1、空中乘务专业: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科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美术类专业:取得本科院校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科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普通类高职专业: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法规及其它有关政策规定,公平、公开、公正选拔,实施“阳光工程”,德智体全面考核。在各省、市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对口高职专业: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第二十二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网站、录取通知书等渠道向社会公布。第二十三条 医学类和相关医学类专业说明: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三个专业的考生,毕业后不具有报考执业医师的资格,但具有报考职业技术资格证的资格。第五章 其它第二十四条 奖学金: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每年发放两次,获奖率为在校生的30%。第二十五条 勤工助学: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自愿选择,同时学院还设有特困生补助基金,定期向学生发放。第二十六条 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第二十七条 绿色通道:由学院领导、学生工作处、财务处共同组成绿色通道办公室,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考生,签订缓缴学费协议书,优先办理入学有关手续。 第二十八条 专业调整: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二十九条 学费标准:理工类、美术类专业5000元/年,文史类专业4800元/年,空中乘务专业7000元/年;试行学分制的专业按教学计划核算学分收费标准。第三十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0]68号文件规定,学生入学注册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凡学习时间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满一学期不足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第三十一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滨州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三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滨州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滨州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43---3278139(兼传真) 3270036;联系人:耿宏银网址:http://www.edubzvc.com.cn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www.sdpec.edu.cn; http://gaokao.chsi.com.cn 二OO八年三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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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9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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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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