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一、双方结婚证;
二、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三、身份证、户口簿。
1、提出申请
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资料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协议签名
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审查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5、登记发证
对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当事人,予以登记,发放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
滨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543-3513636
地址:滨城区渤海五路
沾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543-7321670
地址:沾化区银河四路269号
惠民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543-5321523
地址:惠民县西门大街
阳信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543-8262069
地址:阳信县信城街道赵家胡同村
办理费用
工本费9元(如需拍照另收费用)
办理时限
视情况而定,一般可现场领取,最长不超过一个月。